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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列尔莫-纳瓦埃斯
克雷斯顿墨西哥城办事处税务合伙人,克雷斯顿 F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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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.krestonfls.com

Guillermo Narvaez 是 Kreston FLS 墨西哥城办事处的税务合伙人,也是 Kreston Global 全球税务部的技术税务总监和国际财政协会 (IFA) 会员。 吉列尔莫是国际税务、公司税务、转让定价、并购、公司重组和诉讼方面的税务专家。

在国际税务方面,吉列尔莫擅长分析和解释适用于国际交易的避免双重征税条约。


居住证明:双重征税协定可接受的证据

December 18, 2023

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居住证明被广泛接受为个人居住证明。 然而,西班牙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对此表示怀疑。

双重征税协定

这些证明的主要用途之一是,当一个人有双重居住地,需要确定在哪个国家应被视为税务居民时。 为实现这一目标,避免双重征税协定(DTA)在其第 4 条通常确定的居住地条款中包含了一个平衡点。 但是,在决定胜负之前,必须明确的是,同一个人被视为两个不同国家的税收居民,而这些国家显然已经签署了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》。

居住示范

西班牙税务局无视美国签发的税务证明,理由是 “美国人只要是美国公民就能获得税务证明”。 因此,当局的立场是,该个人没有证明他在美国和西班牙两国都有双重纳税居住地,因此,鉴于该人的纳税居住地已经确定,没有必要适用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》中的平衡规则。

法庭结果

西班牙最高法庭(”Tribunal Supremo”)推翻了税务机关的裁决,得出结论认为,如果另一国政府签发的国际税收证明准备在双重征税协定中适用,则国内税务机关无权无视该证明的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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